青岛收账公司成功调解姜某与王某房屋面积纠纷
青岛收账公司成功调解姜某与王某房屋面积纠纷。
案情简介
姜某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购买了朝阳区某楼盘101号单元房,购买后一直出租,2025年3月收回自住。开始装修后才发现,根据物业公司提供的图纸,101和102原始房主是一户,原户主自行拆改了102卫生间以及101次卧位置的分户墙,后原房主自行重砌该墙体,分别对房屋进行二次销售。由于新砌的墙不在原来图纸规划的位置,导致其中一套住宅比图纸面积大一些,另一套面积小一些。另一套101由王某一家购买居住。
姜某发现自家的这套住宅不但与房产证上所写面积不符,而且原房主新砌的那堵墙位于自家的卫生间,把卫生间的暖气管道和下水道排水口阻隔在了墙下,导致自己家卫生间少一个排水口。卫生间无法使用,极大的影响了今后的生活居住。由此,姜某通过房屋中介公司、原房主、物业公司还有社区居委会与王某多次协调沟通,但均未达成一致。姜某来到朝阳区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请求调解其与王某之间的纠纷。
调解过程
在接到姜某的调解申请后,调委会委派调解员迅速开展前期的调查工作。调解员和物业公司负责人来到姜某家中了解情况,现场确认分隔墙位置。后再次协调房管局工作人员、街道城管办、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到物业公司再次查看图纸,并到现场查看,确认此墙非承重墙可以拆除重建。根据前期姜某与王某的沟通,王某同意拆除重建墙体,但以自己也需要配合拆除重新粉刷装修为由,需要姜某补偿自家人民币八万元。姜某认为此补偿金额过高,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
了解完情况后,调解员联系协调街道综治中心组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律师、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公司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在现场调解中,姜某表示,由于新建墙体位于自家卫生间位置,实际测量房屋面积与房本不符,自己花费购房金额没有得到实际的居住面积。而且开始装修后,装修公司发现卫生间排水口和暖气管道压在了新建墙体下,导致卫生间无法使用,极大的影响今后的生活居住。根据装修公司给出的专业建议,需要拆除此墙体,将本属于自己家的卫生间排水口重新规划,然后再重新砌一道墙,与王某家分隔开。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可由自己家承担,另外也可以给王某一定金额的补偿。王某表示,自己家居住多年,买房的时候就是现在这个格局,自己属于无过错方。而且如果拆墙重建,也要配合重新粉刷自家墙面,势必影响自己家的正常生活,所以不同意姜某的请求。
了解完双方的观点与诉求,调解律师指出:未经设计单位同意住宅墙体不得随意变动拆除,原房主拆墙的行为本身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若拆除行为影响楼体安全或邻居权益,可能构成对他人财产权的侵害,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现在姜某家装修进行到一半,未完成的施工现场空置产生的有害气体也可能对双方家人产生健康危害,本着邻里之间互谅互让的原则,请双方认真考虑,各退一步,争取早日化解纠纷。
调解结果
一周后,双方再次来到调解中心,经过深思熟虑后,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王某同意拆除原分隔墙,姜某负责对现有墙体进行拆除重建,对新砌墙体恢复到刷乳胶漆前的状态;
王某对拆除、重砌墙体工程所需的工作提供必要便利;
关于本次分户墙纠纷,由姜某一次性补偿王某人民币四万元整,双方未来对此纠纷不再主张任何法律权利。
关于履行时限:确认新墙体位置(铺第一块砖)当天,支付贰万元整;新墙体砌完成当天,支付二万元整。
几日后调解员对双方进行回访,姜某表示分隔墙已重新砌立完毕,补偿款四万元已经分两笔支付给王某,王某已收到补偿款。至此,此纠纷圆满解决。
网址:http://ja.hflmwl.com/45.html
作者:青岛讨债公司 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并以链接形式注明。

